陕西城管是“扔人执法”还是“丢人执法”?

2013-11-13 17:03:35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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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有网民在微博上发布视频,称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的城管执法人员将一位在市区内占道经营的小贩拉到了城外约20公里的山野,然后弃之路边。记者13日从王益区宣传部了解到,当事的4名城管执员人员已被停职检查。(11月13日新华网)

  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城管在维护城市生活秩序、治理城市生活环境方面起着重大的作用。存在即是合理,城管的存在,与城市的发展息息相关。但是,随着城管权力的扩大、人员的冗杂、执法难度的加大,出现了一系列暴力执法事件。当事城管的不文明、无理、粗暴,给予全体城管群体蒙羞,占据社会热点,掩盖了城管在城市发展中立下的汗马功劳。继城管笑拍下跪小贩之后,陕西城管因为将小贩带走扔掉,又加了一个“扔人执法”。这种隐性的“暴力执法”,扔了小贩,为城管群体丢人。

  这种“扔人执法”,丢了整个群体的脸面。在全体城管为了塑造新的形象,转变执法方式,开展城管走进课堂、走进书本等活动,一批批微笑城管、说理城管出现,力图通过人性化的执法方式转变大众印象,提高城管公信力的时候,这些个别城管的“扔人”行为,无异于在阻碍城管文明化之路。

  之所以出现“扔人”执法,一方面,与当事城管的素质有关。不知道当事城管是不是临时工,但是能够想出这种方法来惩治小贩,说明其服务意识不高,群众理念不深,对于人性化认识不够。这种变形的创新,如果用在改变执法方式上,可能会是一种进步,但是用在了软暴力上,则是一种变相的行恶。古语有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种小恶,到了人民身上,就是大恶,必须制止并给予惩治;另一方面,这种行为与当地的城管管理有关。如果城管管理严格,肯定不会出现这种问题。所以,出现了这种问题,说明管理者还是有所疏漏,管理者也应该反思,加强管理,防微杜渐,防止城管再想新法折辱小贩。

  笔者意见,城管扔小贩的行为,是一种“丢人执法”,简单的处理当事人并不是根治的法子。所以,城管群体还是要以此为戒,对照自身行为,积极践行群众路线,真正的将为人民服务、人性化执法深入每一个城管的心里,以城管作风的转变,让群众真正信服。

 

  作者:曾雪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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