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南公开开庭审理临武县城管执法致瓜农死亡案,4名涉案城管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均被控故意伤害获刑:廖卫昌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4年、3年6个月。(12月28日《新京报》)
在我们的生活中,只要城管与商贩发生纠纷,无论商贩还是围观群众,常常喊出“城管打死人”的惊人之语。“城管打死人”确实是危言耸听,但是这一次,在瓜农邓正加身上一语成戳。瓜农邓正加已经“被打死”,打人的城管也被绳之以法,事情基本可以画上一个句号了。然而公众想问的是:“城管打死人”的悲剧还会重演吗?
只说“城管打死人”,其实对城管很不公平。从媒体报道来看,“城管被打死”的情况,远远多于“城管打死人”。最为极端的例子,当属2005年北京摊贩崔英杰杀死城管副队长李志强事件,崔英杰最终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近年来,城管与商贩的“猫捉老鼠”游戏,构成中国社会一大荒诞景观。执法中的言语粗暴及屡屡发生的砸物掀桌尤其是打死人事件,使得城管这个职业一直遭到公众诟病。其实,城管与商贩都是城市的主人,不是天生的死敌,大家都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城市形象,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城管打死人”,与法治中国建设背道而驰;“城管被打死”,与和谐社会建设南辕北辙。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谁都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无论执法者还是被执法者,必须牢记生命大于天,必须学会珍爱生命、敬畏生命,必须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理念。只有这样,才能根本杜绝“城管打死人”和“城管被打死”的悲剧重演。
作者:毛开云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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