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两个儿子、三个女儿,82岁的韩老太却没人养了。当好心人把她送到敬老院时,老太太说:“我想回家过年。”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绥中县法院城郊乡法庭已开庭审理了这件子女不赡养老人案,希望老人能回家过个团圆的新年。(1月19日《华商晨报》)
“我想回家过年”本该是一道“1+1=2”算术题,简单得3岁小孩也会脱口而出。可是,对82岁的韩老太来说,“我想回家过年”却成了一道“无解题”。
两个儿子、三个女儿都明确表示不会接母亲回家,更不要说接母亲回家过年了。也就是说,韩老太的“我想回家过年”,目前看是不可能实现的;法院虽然已判决五个子女每月给母亲200元养老费,可是,即使五个儿女都给了,也就是解决了母亲住养老院所需的费用。所以说,韩老太的“我想回家过年”,法律也无能为力。
五个子女不接母亲回家,或者说让母亲流浪在外,主要原因就是相互攀比。即,你不养我也不养,你不接我也不接。韩老太的五个儿女,你们是否想过,你们的母亲,在那个年代把你们养大和培养成人,可以说付出了她的一生,现在你们也有儿女,其艰辛可想而知。其实,在每一个母亲眼里,儿女都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伤”到那个或亏待了那个,母亲心里都会一样痛。当初,你们的母亲生你们养你们,可没有孰轻孰重之分,现在你们却斤斤计较。
还有,女儿不接母亲回家或不养母亲,其理由就是没有得到家产。而现实中的许多农村,出嫁女儿一般都不参加家产的分割。虽然这样的“风俗”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是,没有得到家产,并不能成为不养母亲的借口,也是法律不允许的。再说,因没有得到家产就跟母亲算经济账,那么,母亲十月怀胎你该给多少回报?将你养大成人又该给多少回报?
也许,对普通人来说“我想回家过年”是一件再正常再普通不过的事情,而对82岁的韩老太来说,“我想回家过年”却成了一个奢望。
所以说,解铃还需系铃人。韩老太“我想回家过年”能否实现,不是取决于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而是取决于五个子女的实际行动。现在你们也都有儿女,也会有到老的一天,即使从这点上讲,你们也应该把母亲接回家过年。
也就是说,要想“我想回家过年”不在你们身上重演,最好有最直接的做法,就是满足母亲“我想回家过年”愿望。否则,你们母亲的今天,就是你们的明天;“我想回家过年”将永远是一道无解题。
作者:姚明胜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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