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榆林的一些市民给我们反映说陕西地方电力榆林分公司20层的办公大楼,一到晚上就灯火通明,用电浪费十分严重,下午4:30分,记者来到位于榆林上郡路的榆林地方电力公司看到,办公大楼大厅里,照明灯全亮着。记者粗略数了数,大厅里的照明灯多达80多个,加上大厅里的灯柱,仅大厅里的照明灯至少不少于110个。(1月20日 腾讯新闻)
然而,面对如此严重的用电浪费,榆林地电纪检负责人曹局长的解释是:“浪费倒是一方面,在浪费的过程中也是一种宣传。”
“浪费是一种宣传”这样的解释让人很难理解。首先,用电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目前我国尚未研发出能够完全替代电能,并且价格低于电源的新能源,所以,在这种电能天下,一家独大的格局下,电力公司需要用这么浪费的行为大肆宣传电能消费吗?
其次,在全国上下节能减排的一片号召声中,电力公司自己在用电方面的管理却如此迟钝和松散,不得不让群众愤怒。且不说电力公司浪费电量的这笔费用谁承担,单就环境保护这一方面,电力公司的行为就没为号召百姓“节约”作出表率。
一边是为提高用电效率而全面实行的阶梯式递增电价;一边是日夜灯火通明的电力公司大楼,如何让百姓信服提高能源效率的宣传口号?电力公司的日常用电费用是否记入公司运营成本?电力公司的运营成本最终是否由百姓埋单?
作为电力部门的相关领导,不但没有反思公司管理方面的错误行为,不能主动承责,反而说出“浪费也是一种宣传”的言词,不得不让人为该公司其它方面的管理产生质疑,完全一副糊涂庙糊涂神现实写照。
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不是来自于垄断与剥削,而是源于用优质的服务与良好的信誉与客户建立双赢,从而达到长期合理的效果。然而,陕西地方电力公司榆林分公司只顾自己光鲜,显然没有考虑到用电客户的感受。假如,该电力公司将长期造成掉的浪费这部分运营成本节省下来,补充到百姓的用电消费上,从而降低百姓用电消费的价格,不仅能为用电客户创造实惠,也将为社会节能环保贡献一份力量!
作者:邹媛媛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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