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地铁列车内赤身裸体睡觉被拘留。有网友在微博爆料并贴出几张让人“瞠目结舌”的图片。图中一名年约30岁的男子全身赤裸,横躺在北京10号线地铁车厢内的一张座椅上,他用手挡住脸已安然入睡。相比男子的“淡定”,坐在他对面的一排乘客都无奈地用手捂住眼睛,不忍直视。据爆料网友称,该男子一身酒气感觉是“喝大了”。不少网友对该男子的行为表示鄙视:“喝酒出丑,真是丢人。”据悉,该男子已被行政拘留。(1月26日《北京晨报》)
酒这东西,少喝怡情健身,多喝出丑误事。有些人不喝酒时道貌岸然,一喝点酒就没有人样了。春节将至,熟人聚会、走亲访友,难免会有好酒伺候。真得提醒一下某些酒晕子:适可而止、少喝几杯,自己安然,家人放心。像北京这位男子那样,喝大了跑到地铁里丢人现眼,酒醒以后情何以堪。
不过,“醉汉地铁裸睡”倒不仅是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酒鬼”的反面教材那么简单。试想一下:该男子喝到意识丧失、无法自控,还满城乱跑,万一出点事情怎么办?他在地铁里裸睡,虽有碍观瞻、有违社会公职良俗,却也并未对他人造成太大威胁。假如遇上那些喝了酒就大耍酒疯甚至具有“攻击性”的醉鬼,岂非给其他乘客带来不安全因素?喝酒无节制,是醉汉的错;而放任醉汉乘坐地铁以至于影响到正常的乘车秩序,地铁方面显然存在管理方面的漏洞和不足。
对于醉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该如何管理,一直以来都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银川、广州、昆明、安徽等地都规定酗酒过量且无监护人陪同的醉酒者,出租车可以拒载。而广州、佛山两市起草的《广佛线乘坐守则》明确提出:喝酒喝到神志不清的乘客,地铁有权拒载。有人认为这样规定可以维护公共交通的安全和其他乘客的权益,有人却从人性化的角度提出异议:都拒载,让醉汉如何回家?
昆明是这样做的:虽然昆明地铁不存在“拒载”,但在乘客守则中有相关规定,醉酒者不得乘坐地铁。具体执行时,如果只是轻微喝了点酒,行动能力、意识都没受到影响,或者还有家人亲朋陪同的,完全可以让其乘坐地铁。如果程度比较严重,已经无法行动,而是在地铁站内寻求帮助的,站务人员将根据醉酒者提供的电话号码等信息积极帮助其找寻家人。如果是直接醉倒在站内,将转由地铁警务人员处理,护送其回家或送至医院醒酒。
昆明的规定在执行的时候,难免会遇到一些不易操作的问题。不说别的,单是醉酒的程度和标准就不好判定。但昆明的总体思路无疑是对的——既维护大多数乘客的利益,又兼顾了对醉汉的人性化保护,值得其他地方借鉴。相关部门想得多一点、规定细一点,公共交通就能让乘客更放心。
作者:乔志峰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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