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埠桥村是南京市栖霞区的一个小村子。这段时间,村民们听说,同村的朱某(化姓)家,儿子和儿媳谢某办了离婚,这之后,谢某又和朱某领了结婚证。不少人猜测,这么做,是为了多捞点拆迁补偿。因为春节前,村子里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村子要拆迁了。不过,现代快报记者从该村所属的社区居委会了解到,关于拆迁的说法,目前并未得到证实。(2014年02月23日现代快报)
为了能更多地获得拆迁补偿,谢某先与朱某的儿子离婚,再与朱某领结婚证,这种“趋利避害”的做法,确实让人不敢苟同。多亏有拆迁部门主持正义,即使从婚姻法上来说,双方可以领结婚证;但他们的关系是否能获得拆迁补偿,还要通过“公序良俗”这道坎。这就告诉我们,人间自有正义在,“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此路不通。
为拆迁与公公结婚虽说是特殊案例,但此前规避政策“假离婚”的例子并不少见,对此或有人斥之“突破道德底线”;或建议惩处;或“善意提醒”:“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但笔者认为,与公公结婚无关道德,只关房价。与“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谨慎”相比,与公公结婚毕竟“肉烂在锅里”,权作一家人演了一场戏。
如果有人非要将此事往道德上靠,我们需搞清楚,那么多“假离婚”,道德血液哪去了?
如果我们对这件事,理性一点,不难找到答案:为拆迁与公公结婚最终还是高房价惹的祸,如果一般人奋斗几年就可以买到房子,谁愿意出这洋相?
作为个体,我们每一个家庭都是社会中的一个分子,如果说与公公结婚缺乏道德血液,就该问我们整个机体的造血功能,有道是,大河有水小河满。
关于道德的血液,前总理温家宝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曾表示,“你们(房地产商)的身上也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尽管此时人们都将怀疑的目光指向了开发商,但冷静下来之后,还是有人对占开发成本33%的税务,土地财政,“同城不同权”,“囤房居奇”,房地产40% 的灰色成本催高高房价产生了怀疑。
问题究竟出在哪儿?新“国五条”出台一周年,房价普涨(2014-02-21上海第一财经)。究竟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为拆迁与公公结婚,究竟是谁将市民逼到了道德边缘?如果不从造血功能上去解决道德血液的问题,难道这是惩处为房产避税离婚人士所能解决的问题吗?
当然笔者这么说并非支持与公公结婚,毕竟我们是一个文明的国度,但这种“不道德”与生存比起来,孰重孰轻应该无需赘言了吧?
作者:韩玉印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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