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十堰市特大组织未成年人卖淫案宣判,赵某等人因犯下组织介绍未成年少女卖淫罪等,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或缓刑。这起由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督办案件,涉案人员近30人,一半为在校学生,涉及十堰市某中专学校和普通中学等7所学校,最大的不满18周岁,最小的才13周岁。(2014年5月28日 荆楚网)
一群花季少女的堕落,不能不令人唏嘘。
这些在校学生所以会从事卖淫活动,主要原因是社会上不法分子的引诱。另一个原因是她们中的绝大多数来自单亲家庭,缺少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缺少家庭的温暖。有的家长管教严厉,反而使她们形成了反叛心理,加上年少无知,法律意识淡薄,很容易走上邪路。因此,当民警找到她们时,多数少女表现得很意外:“我并没有违法犯罪啊,我这就跟市场上卖东西一样,你凭啥抓我呀?”还有一个原因是经不住金钱的诱惑。在学生卖淫女中,有些女孩子家境并不差,但对于钱色交易并没有羞耻感,出卖青春只是因为爱慕虚荣,贪图享乐而手头缺少零花钱,因此自甘堕落。因此,她们通过QQ、电话等方式,主动与嫖客联系进行卖淫,或者介绍其他少女与嫖客发生性关系。
这些少女的堕落,当然会让人扼腕惋惜。因为她们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正处在成长阶段,还没有长大成人,从事卖淫活动不仅是违法的,而且会损害身心健康,正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未等开放就过早地凋零了。同时,她们这样做,也辜负了学校的教育培养和家长的期待。此外,她们向社会释放的是负能量,起到的是毒化社会风气的作用,有违于社会公德,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背道而驰。
十堰少女卖淫案提醒我们,加强对未成年少女的思想引导已是刻不容缓。经办此案的民警为此开出了药方:一是应加强家庭教育。家长须加强与子女的沟通,走进她们的心里,及时进行疏导和教育,让他们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二是学校应加强差生的教育。对于正在成长期学生的思想动态、课外生活和交友交际,老师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了解和关心,重视有针对性的教育;三是必须加强社会风气的净化。这些被称为“援交妹”的少女是成人世界的一面镜子。只有成年人建立起美好的公共生活、树立起有尊严的价值标准,并且以此垂范,未成年人的世界才会变得清澈。办案民警开出的这三味药,应该是对症的。
青少年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采取联动措施,教育引导孩子走正道,不能再让她们“我拿青春赌今天”了。
作者:侯文学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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