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公司则答辩称,承认确实做过“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这个广告,但不同意原告证据,认为该广告不存在任何误导成分。“红罐”、“红罐凉茶”是加多宝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有唯一指向性,即加多宝产品,不存在任何误导。原告称这种广告导致社会误解王老吉要消亡,应承担举证责任。而关于“王老吉改名加多宝”的广告语,加多宝公司从没做过。
加多宝公司认为,“红罐”、“红罐凉茶”是其特有名称,“红罐”和“王老吉”组合在一起与“王老吉”不同。“王老吉”是广药集团的商标,但与“红罐”组合后,就是一个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请求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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