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尝试限权一把手 三中全会决定要求推权力清单

2014-02-10 13:51:42  来源: 凤凰网

小字体大字体

  2012年,重庆市各区也曾就“一把手”分权进行分头尝试。

  吉林省在推广尝试该制度时,还在人、财、物、工程招标4项权力之外,规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要求将集中于“一把手”的权力分解到班子成员共同行使。

  2010年,广东省发文提出,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重要部门工作。

  同在2010年,辽宁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出台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的暂行规定,要求明确由一名副职领导干部分别分管上述几项工作。

  暂行规定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自觉维护集体领导,发挥领导班子中其他成员的作用,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浙江省磐安县则自2003年在全国率先推行“一把手”分权防腐制度。2003年5月,磐安县开始在人财物管理相对集中的县交通局、城建局、经贸局、教育局4个政府部门中进行试点。

相关信息

我说两句

热门推荐

房产 | 汽车 | 旅游 | 教育 | 财经 | 科技

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