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解决城乡低保工作中暴露的“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利津县纪委提前介入,和当地民政局强化制度建设,整合行政资源,严把“调查、公示、审批、监督”四个关口,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和分类施保,做到了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高有低、保障时间有长有短,实现了低保工作阳光化。
一是建立联合调查审批制度。成立了由纪委、民政两部门人员组成的低保调查审核小组,严格履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对低保新增、调整对象实行联合调查、联合审批,确保整个评审过程透明、公开、杜绝了暗箱操作、违规操作。2013年全县共取消城乡低保对象共1896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924人,切实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是搭建数字低保网络平台,及时掌握低保对象动态。在日常工作中使检查常态化,有错必纠。成立县纪委和县民政局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形成联动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基层,调查了解低保户家庭情况等,对低保动态管理进行实时监督,防范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限制了“人情保”、“关系保”、“权力保”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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