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道歉10年错误未改 高中生被误留案底

2014-01-01 17:02:07  来源: 2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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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女士:“当时就保证给我们改正,那我们也就以为没事了。”

  而事情却远没有这么简单,四年后的一天,唐女士又接到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哪知道到07年年底,派出所又找到我们,蜀山法院给他一个文书,说这都属于当时有案底的人,问他现在的情况,要管控。我们发现当年03年的错误没改掉,我们这次就是找法院,找公安分局,叫他一定要给我们搞清楚。到后来,他们给我们一个改定裁证书,法院还给了一份致歉信,保证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全部改正,对我儿子以后绝对没有影响。”

  在法院出具的《刑事裁定书》中显示将夏年的生日和户籍信息,更换为被告人夏年的相关信息。蜀山区法院随后在向夏家的《说明并予郑重道歉》信中表示:“…刑事判决书错误认定被告人夏年的住址…今年,对重点人口梳理时,又误将涉案夏年的户口误录…对此,我们表示道歉…现…无论是纸质及电子档案部分,均已全部改正,不会再发生上述错误。”同时,负责审理被告人夏年抢劫案的审判员杜卫根,也向夏家致道歉信。

  拿着蜀山区法院出具的这些印着红头纸,盖着公章的材料,唐女士说,一家人心里总算踏实了。没想到,相同的噩梦在今年再次上演:“今年我们因为搬家,搬到另一个派出所的管辖地了。这边派出所就打电话了,他说你儿子现在怎么样,要了解我儿子的情况。因为有了03年、07年的经验,我一下就知道了,我到派出所一查,我儿子犯抢劫罪的案底在全国的公安网上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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