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您觉得一直没有改过来的是什么原因呢?”
张队长:“这个里面有很多原因,你这样问我,我不好回答。法院的事情,我也不好讲。人抓了,取证了以后,交给检察院。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人抓的没错,只是信息错了。”
而蜀山区法院的一位江姓工作人员对此表示,目前还正在了解情况。
工作人员:“这个情况我们还在了解。”
记者:“还在了解?”
工作人员:“对,对。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
那么,蜀山区法院当初为何会在判决书中将被告人身份信息弄错?作为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院,有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法院出具改正裁定书后,公安机关为何没有及时地将真正的犯罪人纳入管理范围?真正的罪犯为何又能坦然地继续求学考试作律师?这些疑问,能否以十年间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而一笔带过?如果可以如此“疏忽”,那么,谁来为此夏年被监控的青春负责?谁来为彼夏年被纵容的罪行买单?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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