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 > 社会与法 > 正文
搜索
2014-01-28 11:23:53 来源: 新民网
小字体大字体
郭增喜
【河南林州警察摔婴案宣判:被告郭增喜被判3年】今天上午,河南安阳市文峰区法院对“河南林州警察摔婴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定故意伤害罪名成立,被告人郭增喜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当庭表示不再上诉。去年7月18日民警郭增喜酒后当街抢摔一女婴,致孩子头部受伤。(央视记者王涛)
编辑:梁小民
相关信息
我说两句
热门推荐
房产 | 汽车 | 旅游 | 教育 | 财经 | 科技
推广
频道推荐
娱乐 | 女人 | 健康
热点排行
文化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