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黄某父亲表示欣慰,失声痛哭的黄某母亲被搀扶出法庭
人民网上海2月18日电今天上午, “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一审判决林森浩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场旁听的被告人林森浩家属当庭表示上诉,而受害人黄某父亲则表示对这一结果满意,“可以告慰亡灵”。
法庭判决:被告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
庭审期间,法庭认为,被告人林森浩为泄愤采用投放毒物的方法故意杀人,致被害人黄洋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上述事实,足以证明林森浩主观上具有希望被害人黄某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林森浩关于其系出于作弄黄某的动机,没有杀害黄某故意的辩解及辩护人关于林森浩属间接故意杀人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均不予采纳。
法庭认为,被告人林森浩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森浩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尚不足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建议对林森浩从轻处罚的意见,亦不予采纳。为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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