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追逃
这份协议还写明了违约后果,“如夏静反悔不与张富华办理民政局的手续,张富华可起诉夏静所欠资金必须归还,另可报案;如张富华二个月内未办理夏强返湖南的手续,夏静可与张富华脱离恋爱关系。”
夏静称她感受到压力,所以签字之后,就借上厕所之由逃离了洞井派出所。这令张富华更加气愤。
自从答应捞夏强出来后,张富华真的开始着手办理此事。他先后两次去了广州高明监狱,请当地朋友吃饭,花费不少。现在夏静这么“背信弃义”,他岂不是“人财两空”?所以2012年8月4日,在夏静姐姐位于长沙星沙的家里,张富华又让夏静写了一张17万元的借条——关押夏强保证金10万、罚金1万,另有6万元日常花费。
可能是觉得借条还是没保障,8月17日,张富华干脆按在派出所签的那份协议违约条款中那样,一纸诉状将夏静告到芙蓉区法院,连同一起被告的还有湘府国际KTV领班马某。张富华诉称两被告合伙骗取了他现金100多万(有证据证明的是41.35万)。
一个月不到,法院向夏静发来“民间借贷纠纷”的开庭传票,夏静没有到庭应诉。10月15日,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称“发现被告夏静、马某二人可能涉嫌诈骗等刑事犯罪,并已将该案涉及的有关线索和证据移送至公安机关。”
但是,直到2013年7月5日,张富华才去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第二大队报案。
在此期间,夏静去了深圳,并找了份工作。张富华先后5次去深圳看望她,并为她花了更多的钱。用夏静的说法说,“每次我要离开,他就会问我有没有钱用。就这样,我习惯了没有钱就找他。”
张富华说,他第一次去深圳找夏静是2013年3月,花了2万元左右;第二次去是夏的姐姐过生日,花了1.8万;第三次去给夏静买了项链,花了3万多;第四次去是5月,给夏母买项链,给夏买手机、衣物等,花去3万多;第五次是6月,花了2万多。
即使矛盾很多,两人还是这么纠缠着。
直到2013年7月18日,夏静回长沙办理中国邮政的卡。第二天刚准备走,邮政通知她再去一趟,新办的卡要刷一下。夏静一进门,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在侧面出现,直接扣住她,并将她带到星沙派出所,两个多小时后,她被带到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夏静这时才知道,她已经于7月17日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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