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广西第一传销大案中,警方自传销人员处收缴的部分介绍资本运作的出版物。
新京报记者张永生广西报道本版图片均由警方供图
5月初的一个清晨,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街道停车场已站了不少人,挤在人群里,很容易听到的字眼是“这是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投资”。
“你站在他们身边听吧,这些人都是搞传销的。”张红(化名)说,她太熟悉这些人,纵然,她已与传销隔绝两年。
今年4月27日,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对广西警方2012年破获的“1·18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系列案”一审宣判,张红获刑两年零一个月,算上在押时间,今年5月6日她刚被释放。
她是118名获刑被告人之一,这个涉及17个省、7300余人参与,收取下线申购款、发放下线提成的银行账户往来资金总额达23亿元的“广西一号传销大案”,刑拘345人,追缴赃款数千万元。公安机关称,该案全国罕见。
“父母从我被抓就从新疆石河子市的家里到了南宁,一直在等我出狱,我本没脸回家,但在大沙田,传销还在,我们想,等我老公从看守所出来,团圆了,就一起离开。我得重新开始了。”张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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