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明目张胆娶三房老婆,涉重婚被判刑1年(5月5日《法制晚报》);谭某与两女登记结婚生子涉嫌重婚罪被检方批捕(5月11日《京华时报》);男子有两个身份证,六本户口簿,娶三妻生四子 (5月16日光明网)。
半个月内,重婚,重婚,又见重婚,看来政府部门对婚姻信息全国联网查询功能的重要意义认识严重不足,相关工作也做得拖拖拉拉,很不到位。婚姻信息全国联网查询无法实现,会有哪些祸害呢?
祸害女人。大凡一个正常、理智的女人,都是希望有自己独立的家庭的,真心想直接去给他人当小二、小三的有,但是绝对不多。谈情说爱,由于无法查询对方的婚姻信息,全凭嘴一张,女人往往被几句甜言蜜语就弄得昏头昏脑进了婚姻的围城,一不小心就当了他人实质上的小二、小三。此时,女人的权益无法得到良好的保障,一不小心就得生育,可能要独立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甚至还要莫名其妙地背负男方在外欠下的巨额债务。
祸害他人。对重婚者来说,讨这么多老婆,总得要赚钱或借钱,免不了与他人有经济来往,经济纠纷自然免不了。一个对婚姻不负责任的人,对借钱不负责任的可能性也极大,这样,重婚者的各位“妻子们”就有可能被他人追债索赔,而这些“妻子们”可能并没有得到重婚者的照顾,却往往要承担所谓的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来回奔波,却有可能找不到重婚者,在重婚者“妻子们”处也得不到想要的赔偿,代价巨大,可谓得不偿失。
破坏法治。“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司法解释条款在现实中暴露了巨大的法治漏洞,往往被不法分子利用,让债权人和“妻子”都成为苦不堪言的受害者,近年来,全国各地到处都有为恶行背书者,以致此条被称为“恶法”,破坏了人民对法治的信仰。齐网拉呱,转载请注明。
倘若婚姻信息可以全国联网查询,女人或女人的亲朋就会多一道把关,女人就不会随意当小二、小三;他人可以立即跟女方联系,防止男方恶意负债,倘能做到这一步,婚姻家庭无疑要和谐许多,社会秩序也要有序得多。难道我们还能容忍重婚者们前赴后继吗?婚姻信息全国联网查询,不差技术查行动,我们还等什么呢?婚姻信息全国联网查询亟需提速,刻不容缓!
作者:李云勇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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