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788亿余元”不准
此前媒体报道称丁书苗“涉案1788亿余元”。据了解,这一说法是出自丁书苗女儿侯军霞案的指控,该案中检方指控5被告人伙同丁书苗,通过干预招标先后为23家投标公司中标57个铁路工程项目,非法经营数额1788亿余元。
但在丁书苗的起诉书中,检方指控已调整为:“经查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计人民币1858亿余元”,不但数额变了,也没了“非法经营数额”的称谓。
法律人士告诉记者,1858亿余元是57个高铁项目中标标的额,也就是铁道部向施工企业支付的工程款1858亿,而丁书苗被控的非法经营行为是向施工企业收取中介费,其中介合同的数额是30余亿元,两个概念并不相同,所谓“涉案1788亿余元”的说法并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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