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书苗非法经营获利20多亿
在丁书苗的起诉书中,检方对其非法经营罪指控称:2007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伙同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等人(均另案处理),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帮助中标,后丁书苗通过获取铁道部相关人员帮助,先后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向塘至莆田铁路永泰至莆田12标段”、“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等57个铁路工程项目,经查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计人民币1858亿余元,为此,丁书苗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的手段从中获取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0余亿元,其中丁书苗违法所得数额共计人民币20余亿元。
检方认为,丁书苗以非法运作铁路项目招投标等方式从事非法经营犯罪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铁路“中介潜规则”运行多年
30余亿元中介费暴露出怎样的招标潜规则?记者就此采访了铁路系统业内人士。据介绍,在铁路工程招标过程中,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拿工程的现象由来已久,中介环节的腐败屡见不鲜。
在过去,铁路系统部分招投标及采购环节都是交付给中介代理的,企业“拿标”要通过铁路招标中介,给中间人中介费,然后层层分包。
虽然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铁路招标中介,但在铁路系统的潜规则中,中介帮助中标,就意味着背后有关系。这些中介组织中包括一些退休干部、企业资深老员工等,他们利用各自老关系,从事各种招投标的灰色交易。
在2011年之前,铁道部只有专家评审会打分一种评标方式,企业中标铁路工程,是由9个评委来打分,表面上看是评标,暗地里就是领导打招呼内定。通过关系中标的企业,自然要回报领导,但双方直接发生利益往来风险极大,于是中介行业应运而生,中间人收取中介费,将黑钱漂白,完成利益循环,这一潜规则在铁路系统内已运行多年。
在铁路工程建设市场中,即使是国企,也要有人打招呼,有中间人介绍,才可能拿到总包权。据业内人士介绍,对于铁路系统的工程企业来说,想中标,就要找“领导身边的人”。很多大国企摊子大,养了很多人,压力巨大,为了维持生存不得不到处托关系找工程。正是在这种不健全的市场经济下,催生并壮大了所谓的中介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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