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高危孕妇建档比例不低于四成
“单独二孩”政策放开后,不少已是高龄产妇范围的女性加入了“准妈妈”的行列。据介绍,近两年北京市高龄产妇数量约占全市产妇的11%左右。为应对高龄产妇在孕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同时避免孕妇扎堆大医院,市计生委将在社区建册及产科建档时,就对孕妇进行高危因素初筛,初筛将分为没有高危因素、一般高危、严重高危及极严重高危四种级别。
对于没有高危因素的孕妇,通知提出应在二级及以下助产机构建档分娩,而对于严重、极严重和不宜妊娠的孕妇,则可保证其能够进入指定抢救医院或三级助产机构建档、分娩。同时,为保证高危因素的及时发现,市卫计委还将在全市助产机构增设产科质量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日常协调、转会诊、孕产期预警信息报送等。
根据通知要求,市级抢救指定医院和三级助产机构将承担高危孕妇的建档分娩任务,其中市级抢救指定医院高危孕妇建档比例不能低于60%,其他三级助产机构则不能低于40%。也就是说,今后这类医院将减少健康孕妇的接收数量,而为高危孕妇预留更多的床位。这项要求今后也有可能会纳入到医院考核指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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