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市梁园区境内管护的公路只有110公里,执法的人员高达200人,两个人管一公里,财政无法承担全部费用,这两百人就只能是靠路吃路,上路罚款。运输公司称每天要准备2万交罚款。(11月1日《人民网》)
公路不仅起到便民、发展经济作用,还是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连心路,试想,大凡是哪条路有坑、哪条路有障,第一个就会想到政府。但是,河南商丘市梁园区境内管护公路仅仅110公里,执法者高达200人,两个人管一公里,并且只要车一上路,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一个字——罚,这一罚不要紧,政府形象被这些人摔成了八大半,公路变成“吃人路”,我们的监管到哪里去了?非得被曝光才知晓?还是我们的监管本身就是有形无魂的活把式?
“处以罚款,竟然成了‘照顾’和恩惠!这位徐州市铜山区交警大队利国中队的交警,很快熟练地给小李打出了一张处罚决定书,时间为13点02分,距第一张12点54分开出的罚款单,仅仅相隔了8分钟!”令人惊讶,令人愤怒,一辆正常驾驶车,一不超吨,二不改型,三不违章,就这样硬生生,活憋憋的在“吃人路”上连续被罚款,损了群众利益,更损害了河南商丘政府的形象,政府不知道此事?不信!交通局不知道此事?不信!从曝光中我们明明就看到,有些是政府的人在出罚单,在“好心”劝其交罚款。
那种“此路是我开,若要过此路,留下买路钱”的“土匪”时代已经过去,但是,我们绝不能让“匪气”存在,公路之所以你们管理,是党的信任和人民的托付,让你们管好此路,更好的服务于民,方便于民,不是用来借机“敛财”、“横行”,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想必,通过媒体的曝光,相关责任人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我们怎么也开心不起来,“吃人公路”带给我们反思还很多,值得深省。
现行的监管制度给人感觉是有形无魂,看着听着都不错,如何执行?怎么执行?都尚待解决,建立新的监管制度已迫在眉睫,监管部门要犹如天眼一般对那些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情随时警觉。同时,让百姓都成监督员,让监督的更充实,对群众监督要有一定奖励机制和保密制度,这样才能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热情,严惩在公路“吃人”现象,不然,形式完美的监管到头来又如“绣花枕头”一般中看不中用。
作者:江镕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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