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局叫停“禁止自带酒水”等条款,中烹协要求其致歉。中国烹饪协会近日发表公开信,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对北京市工商局发布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公开道歉。(12月13日《北京晨报》)
“禁止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存在已久的潜规则,饱受消费者诟病。北京工商局对此予以叫停,于法有据、于理有依,既是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必要举措,更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的需要。因此,作为消费者的一员,我坚决支持工商局克服“干扰”,将“叫停”进行到底,不给“霸王条款”死灰复燃的机会。
中烹协为何向工商局“叫板”,其实也很好理解。行业协会就是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业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屁股决定脑袋”,中烹协作为餐饮行业的利益代言人,当然要不遗余力维护自身所代表的行业的利益。否则,他们就“失职”了,甚至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禁止自带酒水”等条款算不算“霸王条款”、该不该叫停,应该全面听取各方意见。消费者的意见很重要,经营者的声音也不能忽略,双方的合法权益——包括进行申诉和提出不同意见的权利,都必须予以充分尊重和保障。行业协会为经营者“出头”理所应当,这也是他们的合法权利。
有媒体将此事件定性为“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罕见的激烈冲突”,我觉得不是很准确。中烹协只不过为自己所代表的行业争取利益而已,一切都在“正常范围内”进行,何来“激烈冲突”之说?不过,类似现象确实“罕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政府部门常以强势面目示人,一些经营者乃至行业协会有时虽有不满,也不愿或不敢表现出来罢了。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其实是非常乐于见到中烹协向工商局“叫板”这样的事情出现的。这个博弈的过程,其实是听取各方意见、兼顾各方利益、促进行业和市场朝着良性方向发展的过程。
作者:乔志峰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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