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遵化市政府透露,12日当地发生农民自建储藏室坍塌事故,经确认11名被困人员中,除1人获救未受伤外,其余10人不幸遇难,搜救工作结束,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12月15日《京华时报》)
又是一起施工致人死亡事件,10人死亡岂止是悲剧,为何类似伤亡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面对10个鲜活的生命谁来埋单?谁又能买得了这单?此时探讨事件原因虽于事无补,但其教训确也值得反思。
一是探讨其建设的合法性。从新闻中可知,村民在自己承包地里使用混泥土修建农产品储藏室。既然是在承包地上修建设施,是否履行了相关报建和审批手续,其是否征得当地村、乡等主管部门的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的相关规定,任何人均不得随意占用耕地修建房屋设施,虽然是承包地,但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如果没有相关审批手续,那么该建设就失去了合法性。为何其修建之初无人制止?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监管不到位?如果该项目的修建具备相关手续,那修建方案又获得了谁的批准?其修建过程又是谁在监督?
二是探讨其施工的合法性。从该事件看到,其储藏室修建是村民自建,参与修建的共11人,均是当地村民。既然如此,那么施工负责人是谁?其具有施工资质吗?其施工许可又从何而来?在农村一些人总以为修建房屋设施,就是砌砌砖,抹抹泥,其实哪里知道这里面有着相当的技术和学问。如果没有经过专业学习和培训,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又怎知道随着季节变化混泥土浇灌不同的用材比例,又怎知道因地质差异存在不同的施工标准,又怎知道因建筑应力的不同所选钢材大小和材质的差异……。没有了施工的合法性,其施工的安全措施自然就大打折扣,没有施工资质,自然没有施工经验,更谈不上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果真有安全应急防范,又怎会导致如此多的人付出生命的惨痛代价?
随着当地主管部门的调查,以上的疑问将会一一得到解答。此事件看似偶然,其实必然,因为不尊重科学,违背规律,就会受到惩罚,只是付出代价太大,让人痛惜。此事件看似个案,其实有着普遍现象,在农村不知道还有多少的人在冒这个险,有多少的人已付出生命代价。安全第一的宣传随处可见,可不重视生命的事依然不断。此事件不仅需要修建者的反思,也需要有关部门的深思,更需要全社会的思考。如果此事件能换来大家对安全的重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那么逝去的生命也能得到一丝慰藉。
作者:隔山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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