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城管暴力执法的“光辉形象”已经在网上形成了一种时尚。事情发生以后总是会有“涉事者为临时工”、“单位将严惩”等各种理由。只是这真的仅仅是“临时工”、“单位将严惩”的问题吗?
1、任何用人单位在聘用员工的时候应该会明确表示其工作将代表的是单位而非个人,其形象也将代表单位而非个人吧!应该不会有用人单位在新聘用员工的时候不强调这些吧?还是说是有的用人单位在事情闹得不大的时候可以默认员工的所作所为,而事情一旦传开,那员工就是临时工(难道临时工就不是你单位的员工,不代表你单位行事),单位将严惩,一波事件就这样完了。当第二波事件再起的时候,同样是这样的解释,那何时是休止?
2、暴力执法并不等同于严格执法,说白了你穿上那身衣服,都知道你是干什么的,当你脱下那身衣服你不同样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吗?或许你的暴力执法也将引发自身的安全隐患也不一定呢?万一别人心存怨恨,记上你了,黑打你一顿,你岂不是有苦难言,然后又再次恶性循环?
3、都说态度决定成败。城管暴力执法事件频发以后,“最美女城管”曾红遍网络,其实,有时候微笑真的可以改变很多事情,你微笑,对方心里就舒坦,工作肯定也自然就好做了,有道是“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请不要吝啬你的微笑好吗?
4、总之,频现的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已经让城管的形象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了,难道还不能引起相关单位和领导的高度重视,非要等到事情闹大才会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这样的事情?这样的事情很值得我们深思,这到底是谁的过错?
作者:无言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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