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更好地保障这部法律在北京得到正确有效的贯彻实施,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启动对新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并形成报告。昨天下午,这份报告提请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报告指出,全市各执法司法机关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环节转变执法方式取得一定成效,但新法实施过程中尚存五大问题。
■法院
5起案件排除非法证据
昨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了法院系统贯彻新法的工作情况。
在执行证据制度方面,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守住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今年以来,共对6名公诉案件被告人、12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其中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无罪的16名,占88.9%;对27起事实、证据存在问题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占发回重审案件的90%。慕平介绍,新法实施以来,共有26起案件的被告人、辩护人提出了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法院经过审查对5起案件中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市高级法院成立了全国首个有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对425名未成年罪犯的轻罪记录予以封存。审理强制医疗案件时,要求审判人员必须会见精神病人,必须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担任精神病人的诉讼代理人,防止“被精神病”或者假冒精神病逃避刑事处罚。目前已对17名精神病人作出强制医疗决定,驳回了检察机关对2名被申请人的强制医疗申请,维护了被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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