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讹诈老外摄影者道歉 大妈“看效果”

2013-12-05 05:51:55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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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妈

  “让我老家人都看到”

  但李女士对此并不满意。她说,尽管拍照者已道歉,但迄今未告知姓名和身份,也没当面道歉。“他应该更有诚意一些”。

  李女士希望,道歉信能帮助她恢复名誉。“最好能和之前骂我的呼声一样高,让我老家人都看到”,李女士称,要是有老家人打电话来,说看到道歉了,对她是误解,她就原谅拍照者。

  “拍照者涉嫌侵犯名誉权”

  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环宇认为,如果信息及照片发布者在网络上发布了虚假事实,且虚假事实造成当事人社会评价降低,使当事人名誉受到损害,发布者已涉嫌构成对当事人名誉权的侵犯。他称,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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