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台州用“红头文件”劝捐
“捐款原则上参考以下标准:正厅级8000元、副厅级7000元、正处级5000元、副处级4000元、正科级3000元、副科级2000元、科员1000元。”这出自北京律师王鹏在微博上晒出的《关于在市级单位开展“助力五水共治”捐款活动的通知》,这份落款为“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件写明:“请各单位于2014年1月13日上午下班前完成认捐工作,并将捐款名单和金额汇总报给市水环境整治办。”
文件被晒出后,陆续有几十位浙江网友表示,自己或周围的公务员朋友正遭遇此次“强制捐款”。
记者就此联系浙江省台州市水环境整治办得知,该文件属实。但工作人员称“捐款金额只是参考标准,并没有强行规定,是他们没理解这一层面的意思”。
记者查阅相关网站了解到,“五水共治”即“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该行动肇始于2013年12月末的浙江省经济工作会议。按照计划,浙江省将分三步实现“治水质变”。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的消息,2014年浙江省共安排“五水治理”项目125个,总投资4680亿元,计划年度投资超过650亿元。
一名台州员工告诉记者,这几天,微信朋友圈里都是晒“红头捐款文件”的照片,“不只是台州,浙江其他地方也让捐款。单位领导已经捐了,签了字,还搞了捐款仪式。”另一名台州的公务员也证实,她在杭州的朋友已捐款完毕,而她所在单位上周五刚收到通知,这几天正在落实捐款事宜。
王鹏晒出微博后,1月13日晚,有台州网友微博私信他,称又接到了“五水共治认捐工作的补充通知”。通知分三条:一是坚持自愿原则,从实际出发落实认捐工作;二是参考之前的捐款标准组织发动;三是提出捐款方式采取“一次认捐,分期到位”(原则上认捐额分三年到位,首期捐款于2014年2月到位)。
台州市水环境整治办的一名郑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文件是从市里发出的,捐款标准并不是我们(水环境整治办)制定的。”她说,目前捐款名单及金额汇总工作仍在进行,因“涉及单位较多”,预计明后天完成。对于有公务员提及的“分三年认捐”方式,她称文件并未详细规定每年捐多少,只是补充了“三年到位”的细则。
一名台州市某银行员工说,她1月13日下午两点半收到单位发来的邮件,附了所有员工名单和捐款金额,“我马上向领导表达抗议,被批评为政治觉悟不高”。
据1月11日《台州日报》报道,台州市领导表示:“‘五水共治’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是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惠及民生、造福子孙后代。对台州来讲,治水也是当务之急,是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浙江日报》则称,1月10日下午,在台州市行政中心举行的为“五水共治”捐款仪式上,市四套班子的领导带头捐出一个月的工资。当地媒体报道称,2014年,浙江省省级“三公”经费预算初步计划削减30%以上,将省下的资金用于水利建设。“除政府投入外,将积极吸引民间投资共同参与‘五水共治’。”
对此,有台州公务员表示:“如果资金不够,是不是可以多削减一部分‘三公’经费投入环保工作?作为台州当地人,我很支持治理污水,但我们也很好奇,这个‘五水共治’一共捐了多少钱?谁来监督?”
接受采访的台州当地人均表示,希望能跟进了解捐款去向及使用情况。
在研究慈善立法的浙江工业大学吕鑫博士看来,政府“红头文件劝捐”已成为一种“传统”。“或者政府内部针对公务员摊派,或者政府对外以慈善名义摊派。”他说,“目前,我国主要的慈善立法是自1999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其中明确规定禁止摊派。但类似摊派在公务员内部一直存在。”
吕鑫认为,类似“五水共治”等公益项目,“是政府的基本责任,不应该通过所谓‘慈善’完成”。此外,吕鑫提出,我国目前的慈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及相关立法尚待完善,而通过此次“红头文件劝捐”,更应反思政府是否适合直接参与募捐活动。
针对记者问及的“捐款去向”问题,台州市水环境整治办工作人员称“会有一个专门账户存放”,但款项使用方面,“暂时没有具体文件说明,但最后一定会有一个专门规划,还在制定过程中”。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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