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市场不能你挑水她浇园

2013-09-30 07:44:48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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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法》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记者多日来走访北京多家旅行社门店,团队游几乎所有线路价格均有调整,线路最大涨幅超过100%。(9月29日《新京报》)
  你挑水来我浇园,你织布来我耕田。这是《天仙配》的经典唱词。旅游法的出台,也正让法律和旅游市场唱响了这样一出“天仙配”,法律和市场俨然成了成双成对的“枝头鸟”。百姓期盼的美好旅程终于在法律的护翼下渐行渐远。
  说他们是“天仙配”,在法律的条文里可以找到路径。其中,有这么一条对旅行社经营者的规定:“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格招揽游客”。于是各地旅行社都很“积极”回应,和法律来了个亲密无间------线路大幅上涨,有的超过100%。难道这就是法律对百姓期盼的回应?这就是法律制定的初衷?
  不敢说涨价是法律的初衷,但是从前段时间有关部门的回应里,可以找到答案。面对涨价的说法,有关部门就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不是涨价,这是市场的理性回归。”这句话的意思很明白:原来的价格很不理性;原来的旅游乱象都是价格低造成的。尽管法律没有要求经营者涨价,但是也给涨价准备了一份大礼------“不准低于成本价招揽游客”。这一条文成了涨价的理由。于法有据,谁怕钱咬手?
  固然,旅游法的出台,对于整治乱象是有好处的。但是,我们却不能用百姓期盼已久的法律成就经营者的金山银海。这部法律之所以能够出台,是和百姓的强烈呼声分不开的。正因为出台法律是百姓的诉求,而不是旅游经营者的诉求,百姓才对法律寄寓了厚望。望穿秋水后的等待却与自己的理想背道而驰,这是谁的尴尬?
  旅游法的落脚点应该是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的是旅游市场。在这种诉求中,这部法律最应该承担的有这么几点:一是如何让景点价格与百姓收入缩短差距,尤其是消灭凤凰古城的那种打包看景点;二是如何让旅行社更好为游客服务;三是,如何更能确保消费者安全。它需要达到的目的则是:让游客少花钱多办事,让旅程成为幸福的记忆,让国人都能有能力游历祖国的名山大川。
  旅游法尽管是国家签发的,但是它的起草者却是利益集团,国家旅游局必定会参与,起草专家也必定有很多是主管部门邀请的。这样的法律收获百姓不愿意看到的尴尬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这警醒我们一件事情:牵涉百姓利益的法律法规制定由谁来主持?一定需要一个“局外人”。
  如果真要上演“天仙配”,织女是法律,牛郎应该是游客,而不应该是旅游市场。如果法律当织女有点不公平的话,那底线也就是当个月下老人,让市场和游客成为和谐的牛郎和织女。而不是你们两家一个挑水,一个浇园。
  旅游法需要触动谁的利益?这个需要有关部门来思考!

  作者:郭元鹏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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