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租司机开车聊微信 险和卡车迎面相撞
日前,省城市民姚先生致电本报96369新闻热线反映,10月15日22点左右,他在省城兴海路搭乘一辆出租车前往南川东路。据姚先生描述,出租车司机是一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出租车内播放着嘈杂的音乐,司机还不停地聊着微信。行驶到一半路程时,姚先生要求司机把音乐声调小些,司机很不情愿地把音乐关了。一会儿,司机的手机铃声响了,司机一边开车一边打字聊微信,还时不时地聊语音。“我当时又生气又害怕,但是怕和司机发生冲突就没有多说。”姚先生说。
出租车行驶至沈家寨桥丁字路口准备右转时,出租车司机并没有留意路口的交通信号灯,聊着微信快速行驶。不料,一辆卡车拐弯上桥,出租车差点和卡车迎面相撞。“如果不是卡车司机及时刹车,我可能已经命丧车轮下了。”姚先生心有余悸地回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员违反此规定将罚款200元扣2分。西宁市运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市民遇到此类情况时,可向运管部门投诉。投诉时,需提供出租车车牌号。(记者 莫青)
(来源:西海都市报)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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