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征7座以下小型车通行费政策,也就是俗称的“高速免费”,到今年10月1日,刚好实行了一年。经过4次施行免费政策,驾车人与高速管理部门都变得日趋理性。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从湖北省公安交管局获悉,今年“十一”长假期间,湖北省交通事故4项指数较去年全面下降:一般交通事故报警下降23.64%;死亡人数下降46.43%;受伤人数下降31.25%;直接财产损失下降43.98%,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尽管数据向好,但记者采访湖北省一线高速民警了解到,驾驶人不适应高速免费的“奇葩事”仍然不少。
按照我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除非遇到障碍或发生故障,车辆禁止占用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但现实是许多人根本不遵守。
“就因为很多车随意占用应急车道,本来1个多小时就能解决的问题,硬是足足处理了3个小时。”湖北高警长阳大队大队长龚联坤对10月1日处理的那起交通事故印象深刻。
10月1日下午15时,沪渝高速长阳段金龙隧道出口处发生追尾事故,一辆大货车刹车失灵撞上前面轿车,造成道路拥堵。接警后,湖北高警长阳大队迅速安排警力和救援车辆前往处置。此时,正值车流高峰,滞留车辆很快排成长龙。
“更糟的是,不少车占用应急车道,大型牵引车被堵在3公里外难以前进。”龚联坤说。
龚联坤带领民警戴琦等人迅速下车疏通应急车道。一辆自驾旅行车堵住救援车去路,车子后盖敞开,车主竟跑到一边看热闹拍照。
戴琦提醒车主让出应急车道,但啼笑皆非的一幕发生了:车钥匙找不到了!
“不急不急,越急越找不到。”车主倒很淡定。可现场群众不答应:“你不急,等待救援的人急不急啊?!”一通翻找无果,龚联坤提议:“大家搭把手,我们把车抬到行车道里去,要不大家都走不了。”在十余名群众帮助下,民警排开了这个“拦路虎”。
但随后的处理工作仍不顺利。“应急车道都被占了,我们刚排开前边,后边就又被人给堵上,反反复复三四次,最后总算把事故车给拖离现场。”龚联坤说,大量时间都耗在排堵应急车道上。
据湖北省公安交管局介绍,今年“十一”长假期间,该局共派出20个督导组赴全省高速公路暗访调查,结果反馈最多的信息是——高速公路行车常识的宣传普及仍需持续、深入加强。
10月6日,湖北省公安交管局局长马国宪专程察看返程高峰。往返武汉、宜昌一趟,马国宪现场纠正12起高速公路违法停车、1起故意遮挡号牌、1起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
“12起违法停车案例中,有就地‘方便’的、有疲劳了换人的,有到后备箱拿东西的,也有睡觉的。其中,3人开了双闪灯,仅有1人放置了安全警告标志,但其放置又不符合法律规定——就放在车后,没有距车150米远。”马国宪说,更关键的是,这些驾驶员都不认为自己错了,都认为紧急停车带就是给他们随意停的,“要方便”就是紧急情况,哪怕是距服务区都不到100米。
在湖北高警仙桃大队大队长石从宴看来,一逢高速免费日就出现众多“奇葩事”,与很多人不具备高速行车基本安全常识有关。
“不少驾驶人认为高速与城区行车没有什么区别,所以会在高速上任意变道、随意穿行,殊不知很多时候往往是这些‘不经意’酿成大祸。”石从宴说,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最大的区别就是,交通违法的轻微性与导致交通事故的严重性是完全不对等的,在高速路上再轻微的违法都可能引发多车连撞等重大事故。
就应急车道频频被占问题,龚联坤认为这与执法力度不够也有关系。“除了驾驶人不得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的意识不强之外,法律法规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处罚力度也不大。”他说,按照规定,一般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罚200元、扣3分,但在高速免费情况下,大家一股脑都跟风占用,有时难以处罚到位。 ■ 方圆传真 见习记者 刘志月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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