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北京市的保障房再上市的规定:经济适用房:满五年,2008年以前的经济适用房额外缴纳成交价格10%的综合土地出让金,2008年以后的经济适用房再上市缴纳70%的收益。限价房再上市的也必须满5年,缴纳收益的30%。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分析认为,如果到明年底,自住型普通商品房的供应量达到7万套,可能会锁定市场起码15万需求,很可能会导致房山、大兴等刚需集中的区域刚需、首改商品房的物业市场重新洗牌。7万套房源可能大幅改变市场的预期,恐慌性抢房很可能消失,反而商品房项目会出现加快开盘,避免与这类型房源直接竞争客户。
而30%的价格差距,可能会起码导致现在商品房市场需求中的50%-60%的潜在购买力离开当下的商品房市场。转而等待这种自住型普通商品房房源。
张大伟预计,这一政策对市场会很快起到影响,对于一般商品房来说,从拿地到销售一般都需要起码10个月,全盘销售周期平均也要3年以上,这是为获得更高议价利润。但自住型普通商品房项目不会出现捂盘,因为需求较多,不存在销售问题。价格已经确定,不需要等待入市时机。开盘日光不需要营销包装。对于房企来说,这种项目甚至可能不到1年清盘。虽然利润率较低,但周转期非常快。对供应这些地块的区域也会造成突然间的大量供应,会明显缓解北京的供应缺口。
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这一政策很可能会全国一线城市推广,标志着楼市调控的新思路。从以前的政府做保障房,以外归市场,改变成为了政府做保障房保障低端人群居住,自住型住房低价销售给中低收入的自住型人口,有助于实现“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比较理想的住房供应体系。这是在不大影响地方土地财政收入的前提下,稳定房价预期增加供应的最快的办法。
业内专家认为,这一政策仍有一些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地方。首先:按照新规定:新自住型住房保障房资格的优先,按最宽松的限价房收入限制,家庭资产76万内,且4人以上年收入低于11万。如果买套200万自住型住房,首付起码要60万,贷款140万的话,月供9000,年供11万。也就是如果有轮候资格去买自住型住房的都有虚假提供保障房申请资料的嫌疑。 其次,如果供应量不大,可能和保障房一样,很少人能够买到。第三:如何计算分配收益,这部分房源属于商品房,但因为是限价房产,所以在后续满5年后再上市需要缴纳30%的收益,到时候如何计算收益,装修、税费、利息等是不是在收益里扣除,都会明显影响这类房源的申请人是不是真实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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