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妈妈流泪认罪”揭示打工子女求学难

2013-12-12 11:08:47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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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让儿子在京借读上小学,山东打工母亲曹女士四处“跑证明”。因开具的“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是手写且用的是信纸,格式不对,被北京市回龙观镇政府“打回”。曹女士称,再回老家开证明太费劲,于是她找人刻假章、办假证,结果取章时当场被抓。(南方都市报 12月11日)

  办假证触犯法律,理应被法律制裁,可这位打工母亲却博得了诸多同情。打工母亲办假证触犯法律的同时,却是在维护孩子的教育权,这可能就是打工母亲违法办假证却能博得舆论同情的原因。关于打工子女异地求学的问题,是这个案例让人纠结之余,留下的一个急需有待解决的民生问题。

  法律无情,这是司法公正的基础之一,但是如果法律审判之下留下了耐人寻味的无奈,甚至触犯法律者的行为,居然博得了社会舆论的同情,这就不是法律所能根本解决的社会问题。法律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保障,可打工母亲为何又不得已以触犯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孩子的教育权,这恐怕就是法律之外留给我们的一个反思。

  正如案件审判法官所言,案件当事人维护孩子的教育权,这本身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当事人为了快捷,却触犯了法律。法官所言极是,维护权益不能以触犯法律的行径来实现,假证求学并不能成为开脱罪责的理由。但是,假证求学背后法与情的纠结,倒是真实反映了异地打工者子女求学难的现实。打工者子女异地求学难,尤其对在北京的打工者而言,让孩子留在身边求学要多难,这里面有太多说不尽,倒不出的辛酸。

  对于一个打工者而言,要想自己的子女能留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求学,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就要出示家长的身份证、暂住证、在本辖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五证”齐全才有可能实现孩子异地求学的愿望。打工母亲为何不能走正常的途径,去办理相关证明,偏要花钱走歪门邪道,以触犯法律办假证的手段来维护孩子的教育权,这恐怕就有不得不说的“苦衷”。

  为了办理相关证明,打工者要在户口所在地和打工居住地之间来回折腾。即便如此,也会因为行政区域之间对各种手续证明存在的差异,而要数趟往返来回折腾。别说是那些底层的打工者,就是那些收入稳定的白领阶层,恐怕也被这种负担所累赘。对于那些普通的打工者而言,他们原本脆弱的生活,根本经不起这种折腾,所以众多为城市发展做出了不可或缺贡献的打工者,却不得已忍受着子女分离的悲情。

  异地打工者子女上学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急需破解的社会问题,这个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导致了诸多类似于这个案例一样纠结而畸形的社会问题出现。在广大农村地区,因为孩子家长出去打工,造成的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的一个阴翳话题。让打工者的孩子,能留在父母身边就地接受教育,在父母的精心呵护下成长,这是多少打工者一直以来期盼的愿望,更是那些留守儿童望眼欲穿的梦想。

  假证求学触犯法律当事人被追责无可厚非,但是法律背后留下耐人寻味的纠结,则再次揭示了一个真实存在的社会民生问题。维护孩子的教育权同样也是法律的职责,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异地打工者子女就地求学的问题,以触犯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孩子教育权的怪事才不会再出现。

 

  作者:程奎星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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