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26岁女儿穿袜子,杜绝“中国式溺爱”

2014-02-23 10:36:28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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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岁的朱小姐,由于父母从小溺爱,婚后坚持跟父母同住。虽然已经成年,每天早晨起来,都由妈妈亲自帮她穿袜子。不仅如此,在吃完父母做好的早饭后,朱小姐仍由妈妈送到家门口的车站,母亲目送着女儿上了公交车后,才转身离开。(2月17日 腾讯网)

  笔者认为在中国的家庭教育中,家长给予孩子的人性之爱,由于欠缺了最重要的成分,已经在悄然之间错位,而这种错位的爱,正是造成今日广大中国家庭教育失败的原因。

  古语云: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长远。就是说,我们爱孩子,就应该为了孩子长远考虑。就是不要只为了孩子短暂的满足而妨碍了孩子将来的发展。爱孩子是人类尤其是母亲的天性,以至于孩子满足的时候,妈妈从中获得更大的满足,所以妈妈们就乐此不疲的满足孩子,结果不知不觉中满足了孩子不该满足的,导致了溺爱为害的结果。

  简而言之,我们可以满足孩子的任何要求,但不允许一个命令或者要挟;我们有责任提供孩子一切成长和发展的必要物质基础,但是我们没有义务也没有必要让孩子奢侈和虚荣。

  我们有责任训练孩子克制欲望、忍受痛苦、不慕虚荣。比如说,小孩子很小的时候贪吃,我们就鼓励孩子控制自己对喜爱食物的食量;比如孩子跌倒了或者遭遇什么挫折了,我们不马上急于去安慰,而是等孩子稳定下来,我们再参与;比如孩子受到外界价值观的影响开始攀比,我们就逆其道而行之,孩子越想攀比,我们就越降低孩子的物质条件,孩子越不虚荣,我们给孩子更好的物质条件,以便断绝孩子把自尊和自信建立在物质的优越上,从而激发孩子真正的自尊和自信。

  作者:金宝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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