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拐”20年后亲母认子 养母索赔30万(图)

2013-09-28 18:35:33  来源: 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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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微博打拐发起人于建嵘教授表示,“找孩子”不应该存在超过诉讼时效一说,“只要孩子还没回到家、还处在被拐卖的危害中,家长就有继续找回自己孩子的权利。”

  “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办者、2009年、2010年“中国十大法治人物”张宝艳告诉记者,诉讼时效过期是被拐儿童案件普遍存在的问题,“孩子被拐时很小,孩子长大后找到亲人才有可能知道人贩子与买主的具体情况,而这个时候失踪儿童家长再想追究买主及人贩子,基本上诉讼时效都过期,这也致使人贩子与买主逍遥法外。希望相关部门能重新修订相关法律,别让人贩子与买主有机可乘,逃脱法律的制裁。”

  湘潭大学法学教授欧爱民表示,这起旧案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因为侵权行为一直存在,且具有持续性。”他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其实是不作为的推脱行为。

  张彩虹到处求助,希望有人帮她“解救”孩子。她甚至到北京上访,事情惊动了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他亲自打电话督办此案”。

  时隔两年后,在“宝贝回家”志愿者、“随手公益寻子之家”志愿者以及网络打拐红人老魏等人的帮助下,张彩虹再次找到了儿子。

  今年6月,刘尚尚重返学校参加高考。

  张彩虹向儿子讲述了自己被人骗说“夭折”的经历。望着母亲这些年寻子积攒下的一摞摞车票和报案求助凭证,现年20岁的尚尚深深地埋下了头,抱着母亲痛哭流涕。

  涉世尚浅的尚尚不明白,成人的世界为什么有那么多纷争,“养父母说是我爸妈不要我了,现在我才知道,我被骗了。”6月28日,刘尚尚离家出走,想跟着亲妈生活。

  张彩虹曾试图缓和与尚尚养父母的关系,“不让孩子为难”。考试结束后,养父母想让尚尚去昆山打工。张彩虹强烈反对,他支持孩子继续去江西念大学,并承担了全部费用。

  “要好好念书,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以后帮助更多人。”刘尚尚原本以为,和村上所有孩子一样,他读完高中就要外出打工养家,而生母的出现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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