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 吉林省高院转账发现蛀虫
2004年12月,吉林省高院工作人员到河松街支行要求划转东北高速账户3.2亿元资金。试图阻挠法院划转资金无果后,李东哲、李东虎、高山分别离境逃往加拿大。
高山在国外一直比较低调,行踪隐秘。他曾学习语言,甚至还曾打工。案发前,高山的妻儿已移居国外。单独留在国内的高山,大肆进行挪用公款犯罪。
办案人员说,高山犯罪持续数年,挪用数十亿元巨额资金未被发觉并成功潜逃。
■ 手段
购买专业机器造假章
第一步,按照事先商定,高山将河松街支行存款单位预留印鉴卡交由李东哲或李东虎,李东哲、李东虎指使他人伪造存款单位财务印鉴,并且在空白的印鉴卡上加盖伪造的印章,后李东哲、李东虎将假印鉴卡交与高山存放在银行保险柜内。为了方便刻印鉴,他们甚至还购买了专业的电脑刻章机,放在专门房间里,有专人负责。
第二步,李东虎等人指使员工打印虚假营业执照,并在哈尔滨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数家商业银行使用伪造的营业执照、虚假的身份证明材料,设立了多个与存款单位名称或业务相关联的账户。
第三步,高山、袁某等人冒用存款单位名义,采取伪造转账支票或银行进账单的手段,将存款单位的资金转入其控制的虚假账户内。此后,李东哲、李东虎以提现、转账、电汇或境内外购置资产等方式非法据为己有。至此,存入银行的巨额资金“蒸发”。
(原标题:“高山案”初审:曾数次用拉杆箱装满钱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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