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多半是不知足的,即使拥有了健康的身体,拥有了安稳的生活,还会想得到其他的。而我的“非分之想”,就是可以一直陪着心爱的人,闲时读读书、旅旅游。
读书是很多人都喜欢的。那个浪迹撒哈拉的三毛,在大学执教时对她的学生说:“如果哪一天我死了,千万记得烧本《石头记》过来。”无独有偶,被周汝昌先生称作“定是红楼梦里人”的张爱玲,生前每年必读红楼不说,还常常叮嘱友人:“我死后,不要烧错纸钱,只需烧一本《红楼梦》。”可见,即便写作风格不尽相同,人生轨迹迥然有异,但对于书的喜爱是可以相通的。
书还是一味很好的媒介。钱钟书的《围城》里有一段很有意思的话:“女人不肯花钱买书,大家都知道的。男人肯买糖、衣料、化妆品,送给女人,而对于书只肯借给她,不买了送她,女人也不要他送。这是什么道理?借了要还的,一借一还,一本书可以做两次接触的借口,而且不着痕迹。这是男女恋爱必然的初步,一借书,问题就大了。”可惜的是,现在爱书的人越来越少,随着自媒体的发达,这种“老情调”的约会方式反而不流行了。
我喜欢读书,不论是古人的经典还是时人的闲篇,不论是在深夜秉烛夜览还是在旅行途中随手翻两页,我都喜欢。虽然我家并不富有,但屋子还算宽敞。所以,当初粉刷的时候我央求父亲在二楼给我留一块空间作书房。书房不大,但是很有味道,因为有书,有笔墨,它们让俗气的我身上有了一种书卷气。平时没事我也会买书,有时多有时少,每次收到新书,心中就会萌生一种难以言说的喜悦。我喜欢把书放在枕边,放在电视柜上,放在视线所及的任何一个地方。以至于我的电视柜上没有电视,茶几上没有茶具——因为都被书占据了。其实,那些买来的书我也未必有时间一一阅览,但能看一看、摸一摸,就是一种幸福。
除了读书,我也喜欢旅行,不论是南方的风景还是北方的名胜,不论是历史遗迹还是自然风光,我都喜欢。我特别羡慕那种说走就走的人,羡慕他们有说走就走的旅行。我有一个同学,大学毕业后一直在不同城市游历。他一边打工,一边欣赏那个城市的风光。逛到差不多了,就换一个城市,长达三年。我很羡慕他,因为我虽有这样的心,却没有这样的勇气。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也是只要有点小钱,就背个书包四处闲走。我没有宏伟的目标,也不是非得到西藏去净化灵魂,我只是想趁着年轻多出去走走,走到哪算哪,所以,经常往书包里塞两件衣服就出去“闯荡天下”了。虽然走得不远,但是满心喜欢。有钱的时候住酒店,没钱的时候住客栈,对我来说,住宿的好坏不要紧,要紧的是沿途的风景。有时走到穷乡僻壤,错过了宿头,只好厚着脸皮向当地的居民借宿。那时候的人心可真单纯,只要把学生证拿给主人家看了,他们便会很客气地招待你。第二天走的时候连房费和餐费都不肯要,还叮嘱我“出门要小心”。可惜,那时候我没有相机,不然一定把他们的样子拍下来。后来,这种旅游有了一个流行的说法,叫“穷游”。再后来毕业了,为了生活而忙碌,不能再恣意妄为,但心里还是会想念。这样的经历,这样的记忆,无疑是我人生的一笔财富。
其实,我所要的无非就是这样一种生活状态:未来的妻子可以与我有相同的爱好,闲时看一看书,看一看风景。就算我们的生活不富裕,就算我们的工作很忙碌,却乐意留一点时间给读书和旅行。哪怕我们的收入仅够维持生计,我也愿意省下自己的午饭钱,买几本书我们一起看,找一个地方我们一起去旅行。“路途遥远,我们一起走。”当她笑的时候,我为她拍下最美丽的照片。这种感觉,可好可好!因为我觉得,物质短了人的眼界,而读书和远行却能让人开眼。事实上,穷游正是对生活的一种阅读;而阅读,亦是一种人生的游历。
电影《中国合伙人》里有一句充满正能量的台词:“想一千次,不如去做一次。华丽的跌倒,胜过无谓的徘徊。”你不走出去,不读书,永远只能活在想象里,永远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怎么样的。
穷游不穷,因为富了灵魂;闲读不闲,因为长了见识。
作者:潘玉毅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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