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一名初二女生晚自习放学后,被几名辍学未成年人强奸,涉案5人,最大的17岁,最小的仅12岁。(10月30日人民网)
像他们这个年纪,本应坐在窗明几净、书声琅琅的教室里放飞梦想,而不是坐在被告席上,成为阶下囚。这些孩子稚气未脱却做出令人不齿的行为,既令人愤慨,又让人心痛。
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青少年正处于由未成年到成年的转化过渡时期,他们的思想、行为已由幼年的依赖心理变得相对独立、成熟。但是青少年毕竟缺乏社会经验,正处于心理上的“断乳期”,模仿、独断、叛逆心理悄然而生,如果受到不良环境的熏染,加上教育失当,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摇篮。现如今,很多家长们为了自身的事业,很少有时间与子女去交流,缺乏应有的沟通。发现孩子有什么不良言行,不是打骂解决,不听孩子解释,就是对子女过分溺爱,怕孩子吃亏,助长孩子的“霸王之气”,而这种教育方式会给孩子的性格造成严重的后果,随着年龄的增长,交往的人越多,这部分孩子就越危险。
毋庸质疑,学校教育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是非常重要的,由于教育体制问题,我国的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致使一些学生缺乏善恶、真假、美丑、荣辱的鉴别能力,对社会生活中的某些消极影响缺乏免疫力,容易步入歧途。一些教师缺乏对学生特别是后进生生理、心理常识的了解,教育方式过于简单,除了批评还是批评,甚至加压逼退,逐出校门。致使他们破罐破摔,流落街头,寻找“知己”,结成消极性的群体,久而久之,走上团伙违法犯罪的道路。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教育、培养好青少年,是社会、家庭和学校的共同责任。预防和矫治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全社会尤其是执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以对国家、对民族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学习、工作、生活的各个领域,创造健康向上、文明奋进的良好氛围,不断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健康的社会环境,筑牢预防犯罪防线,用爱心唤起新的希望,用真情托起明天的太阳!
作者:徐国然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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