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还要从制度上入手
由于邻居跳广场舞放音响过大影响休息,加之多次交涉未果,北京昌平,56岁的施某拿出家中藏匿的双筒猎枪朝天鸣枪,还放出3只藏獒冲散跳舞人群。从此,大妈们再也不敢来跳广场舞,代价是施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受审。
在社区区域共建的今天,为丰富广大市民的业余生活,政府花大力气建设了众多社区广场,以供人民休闲娱乐之用。 随着夜幕的降临,广场上的音乐也随之响起,一群群中老年人快乐的跳起了广场舞。但是,随之而来的音乐声过大、时间过长,影响小区人民的正常休息等问题更多的为人们关注。
在一天劳累的工作后,以跳舞来放松心情、锻炼身体,本无可厚非。但是鉴于人民比较倾向于选择离居民区较近的广场或是空地跳舞,其扰民的情况就越发的明显。如何平衡居民健身和免受干扰,这既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双方从道德层面进行约束,同时,我们的政府部门也要有效的负起责任来。
笔者认为:在具体解决方式上,首先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于社区基础设施的建造,为群众提供更为便利的活动场所,一方面要远离居民住宅区,例如可以在公园、社区活动中心设置固定的演唱区、舞蹈区,并加强相关的防噪音设施建设;另一方面,小区业主、城市管理部门应该严格遵照国家对于噪音的相关规定,对于超出标准范围的娱乐活动严厉禁止。其次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新加坡设置“邻里中心”,通过将居民住宅区作为社会单位加以全面规划,形成了由邻里组团中心、邻里中心、新镇中心和区域中心等构成的多层次的社区公共活动中心,以此来提供更多的公共活动空间。
广场舞扰民这一现象为法律所不准,而解决广场舞扰民的纠纷,政府完善市政规划和公共设施建设也只能是前提。只有通过互相沟通、相互理解,以和谐为基础,以尊重彼此为准则,从根本上避免引起冲突的机会,避免某些性格暴戾者忍受不了噪音而持枪放藏獒的悲剧发生。
作者:马新宇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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