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通报死亡男青年饮用了芒硝类液体
10月21日下午4时,云文超及云家代理律师张伟到新安县公安局了解情况。该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及三中队中队长李某等办案民警出面进行了接待。
对家属指称的涉案物质系芒硝,李某受访时并未认可,但表示属于芒硝类物质,确切成分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李某强调,他们的每一步认定,都是十分慎重的。饮用物质方面,他们通过洛阳市公安局协调,委托的是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下属的洛阳黎明化工研究院作物质鉴定,“因为他们院长是院士,有国家级实验室”。
“结果没出来,我们也很着急,但急不得,你也知道,光做病理毒化,最少20天,包括理化实验、病理切片等,都很耗费时间。”解释尸检报告耗时较长时间时,李某说。
此前的10月10日,新安县公安局已向云文超通报了鉴定意见通知书。
通知书显示,该局对云旭阳死因的鉴定意见是“云旭阳符合饮用含芒硝(类)的液体后引起恶心、呕吐等,合并肠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导致机体脱水、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和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的征象”。
李某透露,即便他们如此慎重、权威的尸检结果,还有犯罪嫌疑人提出质疑,要求重新鉴定,“这个程序正在履行”。
案情通报芒硝类“法物”,参加活动的人都喝了
李某在介绍案情时说,死者和犯罪嫌疑人等人是在8月31日上午10时30分许入住农家宾馆的。
“他们团队总共14个人,参加的学员11人,其中有6名身患各种疾病,其余5人为中医等方面从业人员。”李某说,“挑头的”说,来这里治病有“法物”,“他们都是奔着这个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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