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4人被控杀人坐牢11年后同村男子称真凶

2013-11-15 14:53:24  来源: 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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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4”案的疑点尚不止如此。

  尸检报告显示,被害人蒋泽才的创口都较规则地产生在头部右方,且有7处钝器伤。其枕顶部见一矢状、长7.7cm的砍创口,创口前后走向前锐后钝,应是斧刃形成。这都和黄志强等人供述的乱刀砍死不符。

  黄志强等人交代了抛刀地点,但警方没有找到作案凶器。且案卷材料中,黄志强等人描述凶器为“军刺样刀”“尺余长的刀”“差不多样的刀”,十分模糊。律师在辩护词中提到,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先是准备去嫖娼,后因钱不够就去看艳舞、吃夜宵,但当时乐平已是穿单衣的季节,被告人如何携带“尺余长的刀”并不清晰。

  案卷材料中记载,现场收集到3个兔牌烟盒和27个烟头,此外还有毛巾、红色上衣、高跟鞋、摩托车等物,但均未提取指纹。

  起诉书指控,黄志强等4人将蒋泽才的尸体绑在摩托车后架上欲移尸灭迹,因未推稳摩托车,致使摩托车翻倒于路边田中,尸体被压于车下,他们只得放弃移尸。随后,他们赶到汪深兵抓住郝强处,实施强奸后将其勒死、掩埋,次日中午抽签决定顺序后依次持刀碎尸,并将尸块装入塑料袋各自拎走抛散。律师质疑,时间宽裕的情况下,两具尸体只埋一具,于理不通。

  律师称,郝强是否死亡得不到证实。公诉机关认定黄志强等5人对郝强分尸,但除狗叼出的一段手前臂外,至今未能找到关键的人体部位。被告指认的分尸、抛尸地点也均无发现。

  最蹊跷的是,起诉书指控5名被告人于杀人次日中午分尸。分尸地点位于登高山一处斜坡,距离当时已经被警方封锁勘察的案发现场不足500米,其间只隔着稻田,一览无余。而坡下即是一条小道,行人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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