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女婴调查”最好借助异地力量

2013-11-04 06:42:30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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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保定市安新县圈头乡刘老根、夏凤各夫妇称,18年前,他们出生11天的女儿因超生被乡政府派人留下400元钱后强行抱走,至今仍无下落。圈头乡乡政府11月2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县里专门成立了调查组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而身在外地的刘家长子刘领群告诉记者“现在不敢回家”,“村里、乡里派人在我们家门口守着,不让我们跟媒体接触”。(11月3日《青年时报》)

  刘老根反应的情况已经很多年了,当地成立的调查组也好几拨了,但是,每一次的结果却都是一样的:不了了之。在事件再次被推向风口浪尖的时候,当地再次成立调查组,就难免让刘老根疑虑重重:会不会再次不了了之?

  刘老根的怀疑和顾虑不是没有道理。刘老根夫妇曾就该案将安新县政府告上法庭,本次新的行政诉讼也是针对安新县政府展开的。也就是说,刘老根夫妇上告的主体是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成立调查组处理此事显然不公平,最有可能出现的结果就是自证清白,即使调查结果是真实的,依然难以打消公众和刘老根心中的疑惑。因为当地政府就是事件的牵涉者。

  刘老根反应的问题是严重的,这不仅仅是计划生育的问题,如果事情属实的话,这就是一起犯罪案件,这罪过比倒卖人口会更重,因为涉事的都是公职人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查清事件过程是复杂的,因为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很多证据已经丢失,很多人证也已经不存在了。无论是从技术角度,还是从避嫌角度,调查组都不应该由当地县政府成立。正如查清问题,你永远不能指望事发地的乡政府和村委会一样,他们即使清清楚楚知道事情来龙去脉,也不会毫无保留的“贡献”出来,这牵涉的是他们的切身利益。

  就当地县政府而言,也是这样的道理,丑闻牵涉的还是他们自身的利益,这就难免出现不了了之或者是自证清白式的调查。

  对于失踪了18年的女孩的调查,不是无解的题。更好选择有三条阳关大道可以走。

  这第一条路,就是更高一级的市政府。权力大一级,自然在调查的时候,就会顺畅的多,大一级的权力可以制衡小权力;这第二条路,就是市级的公安部门,这更对口。就刘老根反应的问题看,这已经不是简单的违纪行为,这应该属于案件范畴。而且这孩子已经失踪了很多年,没有警方技术手段的介入,找到女孩不容易,调查清楚也不容易,这需要动用警方的侦察手段;这第三条路,也是最好的选择,就是借鉴案件审理中的异地办案措施。为了避嫌,甚至可以让当地市县都要回避,由公安部或者是中纪委牵头成立办案组,指定其他地区的公安和纪检人员介入真相调查。这样的调查才能提高公信力,也能提高公众信任度。

  “他们就是想拖着我们,拖走记者,等事件凉下来了”,这是刘老根一家人的担心,更是公众的担心。从这个角度来说,当地成立的调查组无疑有自己调查自己的嫌疑,这是不公平的,更有可能沦落成“自证清白”装腔式调查之旅。当地还是避避嫌的比较好!

 

  作者:郭元鹏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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