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别让“广场舞”成为冲突导火索!2013年11月08日 来源:央视新闻1+1》
向广场舞群众朝天鸣枪,放出藏獒,泼粪、扔沙子、水枪飙水。最近各个城市发生跳广场舞群众与附近居民不断升级的矛盾冲突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广场舞是一项深受百姓热爱的健身活动,不管是早上还是傍晚,不少市民都会不约而同地聚在一起,放着富有旋律的音乐,大家兴致勃勃,其乐融融一起跳着广场舞,其场面煞是壮观与震撼。广场舞在各地已成为一个时尚和潮流,据保守估计,目前全国有一亿左右的中老年人在跳广场舞,涉及全国每个城市社区和乡镇,随着广场舞的兴起,现在不少行政村也建起了广场舞队伍。
老有所爱老有所乐,广场舞式的健身形式,中国60岁以上的老人将超过2个亿,这种需求可能还会增长。跳广场舞的人群中,打麻将、打牌的少了,因为广场舞让他们的身体得到锻炼,身心愉快。
随着广场舞队伍的不断扩大,如前所述产生“导火索”式的矛盾冲突也越来越多。不利于安定团结,必须尽快找到一些有效办法来解决。
加强政府管理。笔者认为,政府的管理缺位是主要原因。应该及时跟上认真解决管理滞后的问题。如果有相应方面的一个法律,哪怕是规章,如果有这方面的一个处罚标准,有一个依据,大家能够遵守,加以约束和引导,矛盾就会少一些。
加大引导力度。老有所爱,老有所乐,你有你休息安静的权利,我也有我跳舞唱歌的自由,以疏导为主,加大宣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通过学法提高遵纪守法和公民道德水平,达到和谐相处。
加大指导力度。建议聘请经过培训的社区体育健身指导员,对广场舞噪音进行蹲点监控。禁止使用带有外置扩音装置的音响器材,倡导并通过居民自治的方式。通过社区介入的方式,通过小区内部的自治机构,居委会,业委会加以指导,找到双方之间都能接受的渠道,也许是解决这个问题当前阶段的一个基本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将跳舞居民汇集到学校礼堂、附近公园等地,采取分散式活动则更好。
总之,政府对于广场舞的群体性、规范性、规模化现象不能视而不见,漠不关心,甚至于放任自流,不能当成鸡毛蒜皮的小事情看。须知道,这也是一项民生工程。
作者:谢忠华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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