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实行机动车限购,明年3月1日起按尾号限行。12月15日晚,天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16日零时起实施机动车限购,购车指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2014年3月1日起按车辆尾号限行,限行尾号与北京一致。对此次限购,天津市给出的理由是控量、防堵、治霾。
从宣布到施行,天津的限购政策只给市民留下5小时“缓冲期”,堪称是雷厉风行、突然袭击。此举立竿见影,当即引发引市民连夜抢购,买车像“买苹果”一样。
天津方面为何如此急吼吼?有人认为,这是为了防止某些投机者突击购车。如果给缓冲期,肯定很多市民都抢着买车,那不就等于加速购车了嘛。我不这么认为。必须明确,花自己的钱、买自己的车,是消费者的自由和权利。政府即使万不得已要对此进行限制,也应当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再来施行,而不是拍脑袋决策,想怎么搞就怎么搞、想什么时候搞就什么时候搞。5个小时的缓冲期,等于基本没有缓冲期;换句话说,就是基本没有给民意以充分表达的机会。给公众足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我觉得比防止他们“抢着买车”更重要。
城市治堵、治霾,限行、限购也确实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不止一个城市推出了类似的举措。不过,治堵、治霾的方式方法有很多,不一定非得限行、限购吧?限行、限购只能是“最后一招”,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这么搞。并且,在推出限行、限购政策之前,城市管理者是否该反思一下,自己的责任尽到了吗?比如说,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做到位了吗?企业排污的问题彻底解决了吗?不要不管什么事情,都不由分说把板子打到老百姓身上。
当然,天津方面也做出了将全面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建设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和智能交通系统等承诺。可是,限购政策可以5小时生效,政府是不是也该给自己定个完成承诺的时限呢?切不要限制起老百姓来雷厉风行,轮到自己做事却好整以暇、遥遥无期,更不能开空头支票,把承诺当作忽悠老百姓的缓兵之计。
作者:乔志峰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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