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企贪腐案:裸官花300多万受贿款找陪酒女
“石景山区检察院反贪局接匿名举报,反映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于某等人涉嫌受贿的问题。经查,涉案人员从该公司物资部门的部长、副部长、主管直到业务员,每个人均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个人非法利益。收受业务单位好处费已成为该部门的一项“潜规则”。
日前,北京石景山区检察院通报了国有大型企业—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职务犯罪窝串案。”
“好处费”成为部门潜规则
检察官介绍,经过两年多的工作,石景山区检察院成功突破“北重”物资部门职务犯罪窝串案,现查明相关人员涉嫌受贿案件7件7人,其中大案5件5人,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现已判决案件5件5人,另有2件2人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2010年4月,石景山区检察院反贪局接匿名举报,反映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于某等人涉嫌受贿的问题。经过认真梳理线索、缜密布局、细致工作,2012年11月,案件很快有所突破,反贪局确认这是一起职务犯罪窝串案,物资部原部长于某、物资部现部长贾某、物资部采购室副主管何某三人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此后,反贪局对“北重”物资部的业务开展、货款结算等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并结合于某等人的检举揭发情况,发现在物资部还有多人涉嫌收受业务单位好处费。而此时收受业务单位好处费已成为该部门的一项“潜规则”。涉案人员从部长、副部长、主管直到业务员,每个人均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个人非法利益。
2013年初,石景山区检察院反贪局逐渐查明物资部计划管理室主管杜某、物资部采购员唐某、物资部采购管理室主管李某、物资部副部长姬某等人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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