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查案那边犯案
在公司涉嫌犯罪的同事一个一个被反贪局带走谈话并均被立案查处时,未涉及者在暗自庆幸的同时会及时收手,停止违法行为,避免“引火上身”。但是,“北重”采购管理室主管李某却心存侥幸顶风作案,在检察机关查案的同时依然收受供应商提供的贿赂款。
李某在担任“北重”公司物资部配套采购室副主管、采购部采购管理室主管等职务期间,利用负责本单位与供应商之间业务的职务便利,收受供应商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6万余元,并为供应商公司在结算货款等方面谋取利益。李某的犯罪手段具有女性职务犯罪嫌疑人小心谨慎的特点,涉案数额较小,次数较多,其犯罪行为属细水长流型。对于检察机关已对其发案单位立案侦查多案多人,风声正紧的时期,其为何还敢顶风作案,李某表示:已查处的相关人员和自己的关系比较远,认为检察机关不会调查自己。正是这种侥幸的心理,使得李某置法纪于不顾,继续收受供应商提供的好处费。李某受贿一案现已侦查终结,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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