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甘肃省教育厅将在今年12月底之前,将挂牌督导制度覆盖到该省所有中小学校,并遵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统一实施,规范管理。按照规定,责任督学会公开名字、相片和电话,对学校有意见或者建议的家长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学校的责任督学。这相当于教育也有包校的“警察”了。(11月11日《兰州晚报》)
在中小学校建立挂牌督导制度并非什么新举措,但由省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实施这一制度却并不多见,如今甘肃省率先在全省中小学推广挂牌督导制度,这足以说明当地教育部门对加强中小学监管的决心,同时也以制度的形式畅通了家长和学生的诉求渠道。
有人将各校的责任督学形象的称为“教育警察”,可见这项举措的意义和重要性。此前,由于教育部门对其所属区域的中小学校缺少直接有效的监管,常会使教育主管部门对于各校发生的事情后知后觉,一些学校担心事情闹大便想法设法隐瞒实情,这使得上级部门不能及时得知学校的做法是否正规,而家长的诉求也常常会隐没在学校这一层面上,并不能为上级所知晓。教育部门与所属中小学信息的不畅,加之中小学对于学生家长建议和意见的应付,而上级部门又无从得知,这样既使学校处于监管的盲区,也使一些损害学生权益的做法不能为教育部门知晓。
实施这一制度的用意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通过第三方的干涉,畅通学校、家长和教育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教育部门能够第一时间得知基层的事情,以便及时掌握学校的教育状态;而家长对学校的建议或者意见也有了表达的渠道,方便了教育部门及时纠正学校教育中的一些违规做法。但需注意的是,挂牌督导制度的建立只是前提,要想真正使得这一制度受到预期的效果,还需注意几个问题:
其一,且不能让制度流于形式。这是基层教育中常有且屡禁不止的状况,要想杜绝这一点,除了完善制度外,还应加强对责任督学人员的选择,严禁责任督学与所督学校之间形成各种隐性联系,一切都应当透明、公开。
其二,责任督学不能成为上级的“电子眼”。这就要求教育部门明确挂牌督导制度的设定初衷和目标,不能随意超越预先的设定,要求责任督学做一些与督导行为不符或是损害所督导学校声誉的事情。
其三,正确对待家长的诉求。责任督学应当权衡家长和学校的立场,不能因为家长反映的事情过于琐碎而态度恶劣,也不能完全不考虑学校的现实处境。总之,责任督学应当坚守“公正”的立场,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总而言之,笔者举手赞同挂牌督导制度的设立,但在建好这一制度的同时更应用好。
作者:王瑶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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