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交警用榔头执法砸卡车玻璃为刚性执法

2013-11-12 05:38:53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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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辨认,照片中揪衣领的男子并非交警,而是某地高速路的路政执勤人员(网友供图)

卡车堵路,交警砸碎其车玻璃检查(网友供图)

 

  近日,一则有关“榆林交警用榔头执法砸卡车玻璃”的帖子在网上流传。记者从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砸卡车玻璃窗系因卡车司机秦某无证驾驶,拒检并长时间锁闭车门,执法交警采取了强制措施。目前,秦某已被行政拘留。(11月11日 华商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切“不和谐”的因素便会被冠以“暴力”的头衔,包括执法者。执法过程中,限制警察的条条框框太多,警察不敢执法,一旦出现一点问题,便会成为众矢之的、过街老鼠,可以说,现在的公职人员成了弱势群体。而如此一来,便会变相纵容知法犯法、违法、抗法行为的时而发生,刚性执法被弱化、法律的权威被亵渎。

  无照驾驶本身就是一种危险的违法行为,是潜在的马路杀手,更是随时会引爆交通事故的定时炸弹,会危急人们生命安全,对社会具有很大的潜在危害,必须坚决清理排除,而抗拒执法更是罪加一等,警察要强力执法、刚性执法,保护绝大多民众的人身安全。对违法者的宽容意味着对法律的蔑视,意味着对守法者的亵渎。

  而警察的这种执法行为在某些人眼里却充满着暴力色彩,被冠以“以暴制暴”的罪名,但试问,在拒绝配合检查的无赖的公然挑衅下,执法人员对抗法行为就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吗?法律本来就是带有强制性,如果执法者被所谓的人情、道德羁绊,又怎能体现法律的权威?

  对待每一件违法行为都要文明执法在任何一个国度都是行不通的,适当采取强硬执法制裁那些抵触法律的人是很有必要的,我们的执法者要刚性执法,不要人情执法,这样的执法行为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否则,法便会失去了它本身存在的意义。

  然而,笔者认为,国家也应该制定出切实有效且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对警察采取强硬手段处理违法、抗法分子的做法给予支持,彻底改善警察的执法环境,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执法者将承担巨大的执法压力。从某种意义上讲,会打击执法者执法的积极性,从而让违法者更加有机可乘。

 

  作者:小赫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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