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与已婚女签“包养协议”被免教训在哪?

2013-11-17 17:41:25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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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日,有人在国内多家网站上发帖称,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与一名在娱乐城谋生的女子有“包养关系”,并贴出一纸协议书:双方保证在关系未清前,不能与第三者发生关系,双方至少一周见面一次,女方不能干涉及影响男方工作、家庭……(11月17日广西新闻网)

  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陶毅,与那些生活作风腐化,纯粹出于玩弄女性目的而包养情人的官员不同,他与自己的配偶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双方已决意离婚,而对被“包养”的那位女性也不是一点儿真心都没有。但是,在所谓的“包养协议”被曝光后,结果被免去职务。从普通公务员成长为领导干部,是非常不容易的。如今他被免职,教训在哪呢?

  一是自己未正式离婚前,就开始结交女性。陶毅自曝早在两年前,他的前妻就到法院提交离婚诉状,今年5月俩人正式离婚。陶毅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离婚问题必然导致他心绪不佳,情绪不稳定。在这种情况下,陶毅应该对自己的婚姻生活进行认真反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和情绪,在正式离婚之后,再去寻找自己新的感情。但是,陶毅忍受不住内心的空虚寂寞,在未正式离婚前,就开始结交异性,放纵自己的感情生活。

  二是不应拆散别人的家庭。陶毅结交的是一位在夜场推销红酒的女性,他在交往之后发现女方已结婚并生养了小孩。在这种情况下,陶毅应果断中止交往,结束这段不伦的恋情。但是,也许是他被感情冲昏了头脑,认为找到了真感情,不仅与当事女方保持着男女关系,还劝其尽快与丈夫离婚并与自己结婚。陶毅身为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拆散别人的家庭,行为不光彩不道德。

  三是双方感情生活混乱不堪。陶毅与涉事女性的感情时好时好、反反复复,感情生活显得没有条理。陶毅在与涉事女性交往的过程中,还让“堂妹”坐在自己的大腿上,让涉事女性发现后与自己发生冲突。涉事女性在与陶毅交往的同时,还有一个同居男友。涉事女性与陶毅交往的目的为何,是不是因为陶毅有钱或是个领导干部才与他交往,不得而知。但明摆着的是,双方对这份感情没有太过认真,感情基础并不牢固。陶毅在冲动之下签下“包养协议”,他花了3万元钱才要回协议书原件。涉事女性在收下3万元之后答应“不得公开陶的隐私”等协议内容,但其后不久又提出要陶赔偿她10万元,在没得到理睬下,有人在多家网站上发帖曝光陶的“包养协议”,涉事女性有借机敲诈和报复之嫌。

  贵港市港南区地税局八塘分局局长陶毅被免职,根本原因在于他的生活作风和道德修养出了问题。对公职人员来说,生活作风不是小事和个人私事,要受到党纪政纪的严格约束。公职人员应该汲取陶毅等人的教训,把不断加强道德修养作为永恒的课题。

 

  作者:向秋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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