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呼和浩特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与信访、建委、房产、公安、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共同清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难题,基本形成了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劳动监察部门共检查工地384家,涉及农民工23万人;接到投诉举报12100人次,结案306件,已为6047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6123.71万元。(11月22日《呼和浩特日报》)
多部门联合执法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亮剑”,“亮剑”不能搞短期行为,应该建立常态化的联合“亮剑”制度。
“亮剑”制度明晰化。应该建立工资清欠联合执法制度,如何讨薪,如何清欠,如何在法律范围内快速处理,如何让“亮剑”方有章可循,让劳资纠纷当事方有所遵循,应该有一系列明确的规范。
“亮剑”处理流程化。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与信访、建委、房产、公安、工会等部门,谁最先接案,实行第一负责人接待制,当负责告知流程,并督办到底,直至劳资纠纷事情处理完毕。
“亮剑”行为网络化。依托劳动监察机构“两网化”监管平台,实现重心下移,推动监察执法从以城镇为主向统筹城乡转变,监管模式从被动反应向主动预防转变,劳资纠纷的处理进展情况可在网络一查即知,有利于监督“亮剑”行为。
目前呼和浩特市未办结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54件,涉及人数10989人,拖欠金额35471.5万元。可见,工资清欠,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必须经常“亮剑”。 形势没有变化快,倘若只图短期效益,“亮剑”不当,就会出现前清后欠、边清边欠、小额拖欠发展为大额拖欠、群体性上访或集体封堵马路、采取过激行为讨薪等现象,因此,需要建立常态化的“亮剑”制度,才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每一剑都能虎虎生威,深得民心。
作者:李云勇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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