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调查全国24个省级行政单位中250个地级市的副市长数量,统计发现,250个样本中,副市长数量从2名到10名不等,而配置6-8名副市长是常态。(网易11月25日)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马庆钰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副职设置过多,会增加决策与执行的沟通与协商成本,一个决定在形成中的会签、审签、审批的空间与时间距离都会大大延长。但副职过多的不良影响岂止是增加了行政成本这一点吗?显而易见,副职过多的主要弊端还有以下几点:
一是分担压力与制造麻烦并存。遇事总要“研究研究”是机关工作的一大通病,增加了协调,即“研究”、“打招呼”的工作量,工作程序复杂化。
二是增加了管理层次,影响工作效率。有些管理工作本应由行政首长直接负责解决的,因为副职分管制的存在而使得问题只能由副职先受理。遇到较为复杂或重大的问题,作为副职一般又不便于或者不愿意做出决断,容易导致事务的拖延积压。
三是降低了上下级之间的“势能”。权力不完整和权力重叠两种现象交织在一起,缩短了上下级之间的必要的权力距离。另外,一般注重强调“领导班子”的整体作用,但实际上“班子”是一个整体概念,含义并不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正职副职之间的权力界限,职能部门往往认为,服从主管副职领导就是服从领导班子。这种习惯性的思维影响着正职势能的发挥。
四是权力配置不规范,人格化倾向严重。副职本人的地位、能力以及个人魅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拥有的实际权限,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边界,但也不受规范性文件的保护。也正是这个因素导致了工作中正职副职之间、副职之间权力冲突频出。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
笔者认为中国副职设置改革的基本方向是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并借鉴国外的经验,分阶段、分步骤逐步推动由分管型副职模式向辅佐型副职模式转变,完全可以通过体制调整,从源头上达到削减副职数的目的。
作者:夏有乔木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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